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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申报问答宝典来了

发布时间:2021-06-17 11:27

 

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
科技型小微企业
研发费用支持资金
6月15日申报通道已经开启
什么企业可以申报?
在哪里申报?
申报时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为了让企业顺利地
完成资金申报
小编整理了操作中的常见问题
一一进行解答
申报流程不再迷茫
 
一、政策申报基础条件和流程操作问题
 
问:
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政策、2021年申报通知和相关解读材料在什么地方可以看到?
 
    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通知请从以下网址查询:
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tzgg/10989846/index.html;
    通知附件中包含了相关政策文件原文。
    申报解读和操作指南请从以下网址查询:
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zcfg18/sfqzcjd/10998494/index.html。
    常见问题解答请参见本文。
 
问:
公司成立时间在2016年之前可以申报吗?
    
    不可以。企业须是2016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
 
问:
公司注册地在示范区内,但不是国高新企业或村高新企业,是否可以申报?
    
    不可以。企业须是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问:
没有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但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以申报吗?
    
    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报该支持项目,企业若无法确认注册地是否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可拨打咨询电话:57037603、57037876、88827016、88827017,进行查询。
 
问:
2020年公司人员一直在变动,个别月份的员工数量超过了100人,是否可以申报?
 
    申报企业从业人员数量须在100人(含)以下,人员数量计算方法为2020年每个月末人员数的平均值。
 
问: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但不足2000万元可以申报吗?
    
    可以申报。自2020年起,政策规定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要求调整为不超过2000万元(含)。
 
问: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数据主要看哪的数据?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数据以企业提交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税务系统导出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数据为准。
 
问: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为0,纳税也为0,对申报该政策有影响吗?
    
    2020年营业收入为0元或纳税为0的企业可以申报。
 
问:
政策要求2020年度研发费用需要20万元(含)以上,这个研发费用以哪个数据为准?
    
    企业研发费用金额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上数据为准,具体为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即该表第(47-48-49)项的值须大于或等于20万元。
 
问:
公司一定要完成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申报才能申请该项补贴吗?未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自己找事务所做研发投入审计行不行?
    
    企业须完成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才能申请研发费用补助,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研发投入审计报告不作为支持依据。
 
问:
企业信用正常,但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影响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均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能申报研发费用补助支持。
 
问:
申报该政策成功后,公司能获得多少资金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过数据和材料审核后,按照审定的2020年度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在2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研发费用高于100万元(含)、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研发费用高于500万元(含)的,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根据预算安排和申报审核整体情况,确定对企业的具体支持额度。
 
问:
企业申报的研发费用金额会被审减吗?
 
    企业提交的数据和材料通过初审后,将重点对企业的研发费用和相关备查材料进行审核,要件不完备、不符合规定、核算错误、超出税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金额等的相关费用将被核减。
 
问:
在哪里进行政策申报?
 
    企业通过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我委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点击“项目申报”栏目下的“服务平台”,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zhfw.zgcgw.beijing.gov.cn/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申报企业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项目”,逐项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研发费用表、技术创新和经营发展情况表,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政策申报。
 
问:
企业在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企业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0时至2021年6月30日17时,为期两周。不接受线下申报。
 
问:
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的账号密码忘记了,网页窗口显示存在异常,怎么办?
 
    请务必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平台登录和数据填报,避免出现显示和功能异常。账号密码遗忘可联系技术支持,查询账号或重置密码。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问:
企业申报数据和资料在线提交后,是否还可以退回修改?
 
    企业在线提交申报数据和资料后,不能自行取回修改,直接进入初审环节。初审不合格企业的申报将被退回,并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告知企业。因填报误差或要件不全被退回的企业,可有一次修改完善机会,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次初审仍未通过的企业,将无法进入后续审核环节。通过初审,进入研发费用正式审核环节后,将不再允许退回修改。整个工作过程中,不接受线下提交、补充数据和材料,请企业务必确认所填数据和材料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问:
公司申报提交后,在哪能够看到审核进度?
 
    在“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的申报系统中,能够查询到企业申报状态和审核进度。
 
问:
企业最终是否获得支持在哪查看?
 
     支持企业名单确定后,将及时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方网站上公示,请企业关注我委官网。申报系统中只显示审核进度,不显示审定的最终结果,请以官网公示结果为准。
 
问:
补贴资金会发到哪里?还需要开户吗?
 
    在公示期结束后,将及时向无异议企业拨付支持资金,款项直接拨付至企业预留的银行账户中,请务必确保银行开户行、公司全称、账号填写准确。公司全称中包含括号的,需注意银行预留公司全称为全角还是半角输入,账号之间无空格。
 
二、研发费用相关问题
 
Q
除了要提前申报税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外,还需要请事务所出具研发费用审计报告吗?
    企业须办理完成2020年度税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申报。企业不需要请事务所出具研发费用审计报告。
 
Q
要求提交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从税务系统导出吗?盖章扫描版需要全套上传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从北京市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电子版需要全套上传,盖章扫描版只需上传封面、基础信息表、主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Q
要求企业提交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要备查材料,有具体要求和模板吗?模板从哪下载?
    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及后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的相关要求,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研发项目计划书和立项决议文件、研发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和合作研发合同、研发人员和研发仪器设备(无形资产)费用分配说明、集中研发项目情况、“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等七类备查材料。
    为帮助企业更好的准备备查材料,我们细化了备查材料要求,制作了相关表单样表,并发布了相关解读,请从以下网址查询:
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zcfg18/sfqzcjd/10998494/index.html。相关表单样表可从申报系统内或该网址文末下载。
 
Q
备查材料中,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怎么准备?
    请在申报系统内下载全套表单样表,找到《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表(参考样式)》,据实填写,并在申报系统对应位置上传该表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同时,将相应计划书和立项决议文件盖章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的对应位置。
 
Q
备查材料中,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如何准备?
    请在申报系统内下载全套表单样表,找到《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编制、研发人员名单和费用分配说明表(参考样式)》,据实填写,并在申报系统对应位置上传该表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
    如果研发人员还从事非研发工作的,须据实测算该人员从事研发活动的工时占比,并据此比例核算该人员费用应计入研发费用的额度,填列在相关研发辅助账内,并在辅助账摘要中写明研发人员姓名、费用支出事由等关键信息。该表未列示人员的支出不得计入相关研发辅助账。
 
Q
备查材料中,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指的是什么?合同需要上传吗?
    纳入研发费用支持范围的委托、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须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合同由卖方或买方进行登记均可。在京登记事宜请按照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办理,参见北京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http://210.76.97.49/Advanced/index.jsp。
    在京外登记的,请咨询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须上传已登记合同的扫描件,扫描件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备案号、主管部门签章、合同签订双方签章等须完备。此外,请从申报系统内下载全套表单样表,找到《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合同登记表(参考样式)》,如实填报,并在申报系统对应位置上传该表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
 
Q
备查材料中,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该怎么准备?
    该项备查材料中,关于研发人员的相关要求和材料准备方式已经在本文问题:“备查材料中,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如何准备?”的解答中说明,按要求填报《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编制、研发人员名单和费用分配说明表(参考样式)》即可。关于研发仪器、设备和无形资产,请在申报系统内下载全套表单样表,找到《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表(参考样式)》,据实填写,并在申报系统对应位置上传该表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
    如果仪器设备和无形资产还用于非研发活动的,须据实测算该仪器设备或无形资产用于研发活动的工时(机时)占比,并据此比例核算该仪器设备或无形资产应计入研发费用的折旧或摊销额度,填列在相关研发辅助账内,并在辅助账摘要中写明仪器设备或无形资产名称、事由等关键信息。该表未列示的仪器设备或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不得计入相关研发辅助账。
 
Q
备查材料中,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该如何准备?
    请在申报系统内下载全套表单样表,找到《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分摊明细、实际分享收益情况表(参考样式)》,据实填写,并在申报系统对应位置上传该表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特别提醒,该表须经组织集中研发的集团公司盖章,否则相关支出不能纳入支持范围。
 
Q
备查材料中,“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该如何准备?
    请在申报系统内下载全套表单样表,找到相关“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据实填写,并在申报系统对应位置上传相关辅助账和汇总表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
 
Q
各“研发支出”辅助账必须是日记账吗?
    辅助账的费用明细可以逐日逐笔登记,也可定期汇总登记;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扩展研发支出明细,但不得合并明细。不得将多个主体或事项的费用合并登记,例如,不得将多名研发人员的人工费用合并登记;费用合并登记的,要合理、清晰。



Q
各“研发支出”辅助账每笔记录的摘要一定要填吗?
    摘要是对该笔费用支出事项和原由的重要说明,每笔费用必须仔细填写摘要。摘要内容含糊不清、无法确认具体支出事由的,将被核减。



Q
备查材料中,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怎么准备?
    请在申报系统内下载全套表单样表,找到《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表(参考样式)》,据实填写,并在申报系统对应位置上传该表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同时,将相应计划书和立项决议文件盖章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的对应位置。



Q
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研发人员人工费用怎么做记录?
    各辅助账中的人工费用须每人按月填列,并在摘要中注明研发人员姓名、事由等关键信息,例如:张三,3月五险一金等。不得将多个人员的相关费用合并计入辅助账,且务必确保计入辅助账的人员是《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编制、研发人员名单和费用分配说明表》内的人员,否则相关人员费用将被核减。
    除从事研发活动外,还从事生产、销售、管理等非研发活动的人员,相关费用须按照《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编制、研发人员名单和费用分配说明表》填列的该人员从事研发活动的工时占比核算。



Q
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仪器设备、无形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怎么做记录?
    各辅助账中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须每件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单独填列,并在摘要中注明设备名称等关键信息,例如:ABI Ion Proton二代基因测序仪等。不得将多项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合并计入辅助账,且务必确保计入辅助账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是《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表》上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否则相关费用将被核减。
    研发、生产等共用的设备,其折旧或摊销费用额须按照《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表》填列的用于研发的工时(机时)占比核算。



Q
公司的委托研发项目都是以合同款方式付给乙方,委托研发辅助账中,研发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等还需要填写吗?是不是填最后“七、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就行?
    委托研发需要区分委托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已经实际支出并做费用化处理的委托费用直接计入“七、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即可,计入额不得超出实际支付金额和合同约定金额;已签订委托合同但未实际支付款项的,不得计入。
    委托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须列示研发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其他相关费用等,不得直接计入“七、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否则将予以核减。存在关联关系的,须在项目计划书和决议文件中明确体现,关联关系应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判定。



Q
本年研发费用资本化处理的,还能纳入补贴范围吗?
    本年研发费用按照资本化处理的,只能将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本年摊销部分计入补贴范围,即本年摊销部分填列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四、本年形成无形资产摊销额”的部分。



Q
企业一定要提供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吗?
    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相关鉴定意见作为资料留存备查,暂不用上传申报系统。



Q
还需要像往年一样上传研发人员聘用合同、工资流水、设备购置发票、会计凭证等材料吗?
    只需要按照要求上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查材料,不用上传研发人员聘用合同、工资流水、设备购置发票、会计凭证等材料。



Q
辅助帐汇总表是每个研发项目填一行吗?
    辅助帐汇总表按照每个研发项目进行汇总填列,每行的项目名称需要与对应项目辅助账中所填名称一致,值须与对应项目辅助账每列合计值保持一致。



Q
公司全部是自主研发,不涉及委托研发、联合研发和集中研发,有些涉及委托研发、联合研发和集中研发的指标和材料上传是必填项,怎么办?
    企业不涉及的研发组织形式,相关指标和字段填写“0”或“无”,相应材料上传位置只需要上传空表或空文档即可。各表单中,企业不涉及的其他指标或字段,相应位置也填写“0”或“无”。
 
三、其他问题
 
1、除了研发费用相关材料要上传,还有哪些材料需要上传?
    除研发费用相关材料外,企业还需要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盖章扫描件、数据资料真实性及补贴资金使用承诺函签字盖章扫描件、《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须逐月导出)、加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未进行财务审计的,出具年度财务报表即可)、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凭证扫描件(户名必须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等相关材料。
2、还会到企业实地核查吗?
    按照程序,将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企业研发活动真实性,核查备查材料真实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现场核查将不仅限于查看已上传资料原件,还会查验相关账务、研发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回单、仪器设备实物、设备购置协议和发票、相关费用票据、会计凭证等材料。被抽中实地核查的企业须配合开展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的,不能予以支持。
3、是否有指定的政策申报代理机构?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
4、对材料造假的公司会怎么处理?
   申报企业应对填报的数据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存在故意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追回补贴资金和产生的利息,予以公告,并记入科研信用记录。涉嫌违法违规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5、咨询电话是多少?什么时间可以咨询?
咨询电话:
57037603、57037876
88827016、88827017
技术支持电话:
88828965、88828967
咨询时间:
工作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来源:创新创业中关村